各学院(部):
为促进教师发展,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2014年度继续开展教研活动考核与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各系(室)。
二、考核内容
1.教研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是否能根据学期工作重点和教学需要制定详细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方案。
2.教研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组织到位。是否能围绕教学改革、教材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是否有主题、有记录、有实效。
3.同行教师听课情况。组织教师相互听课,系(室)主任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并注重教学方法研究和教学经验的交流与推广。
4.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5.教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团队精神进行教学改革与研究,发表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讲课竞赛等教学活动。
6.全系(室)教师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无教学事故。
三、考核与评优程序
1.学校成立教研活动考核与评优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教研活动考核与评优工作小组。
2.各系(室)要制订详细的教研活动计划,各学期教研活动计划由学院统一于每学期第3周前交教务处质量科。
3.拟申报教研活动优秀系(室)的单位需在本学期第3周前提出申请,由学院初步审定后向教务处提出推荐名单,原则上各学院推荐名额为2个,教职工人数超过100(含100),或系(室)个数超过5个(含5个)的学院推荐名额可增加1个。
4. 各系(室)于下学期第15周前将《江苏大学系(室)教研活动考核自评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一份,连同支撑材料(包括《江苏大学教研活动记录本》、2013年6月后进校的新教师的《江苏大学青年教师助理教学记录本》、系(室)正副主任的《听课记录本》等)一起交所在学院。学院教研活动考核与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各系(室)的教研活动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于下学期第16周前将所有系(室)自评表提交教务处。申报评优的系(室)除提交上述支撑材料外,还须提供本年度的教学获奖证书和教改论文复印件。
5. 校教研活动考核与评优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各系教研活动进行考核,并评选“江苏大学教研活动优秀系(室)”,考核评优结果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奖惩办法
学校对获得“江苏大学教研活动优秀系(室)”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教研活动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教 务 处
2014年3月3日